(一)报送内容:
1、组织参评的研究生于年11月9日—11月23日,填写本人的科研成果信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个人信息”-“科研成果登记”栏录入)。
2、以学院为单位,于年11月24日将申报的个人科研成果信息纸质版(由系统导出并加盖学院公章)和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或有关检索证明)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一人一袋,文件袋的封面务必写明研究生姓名、所在学院、学号、所学专业。
(二)学术论文要求:参评的学术论文应是-学年(年9月1日—年8月31日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点击“原文链接”,获悉更多资讯???编辑:赵书琴校对:李缀、郑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