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哪里好 https://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国家当年非常重视科技研发,为了支持中科院去研发大型计算机,决定给中科院的计算所调拨一块土地。
当时的条件比较有限,而研发大型计算机,对于土地的需求又比较大。
研究一个大型计算机,就要占用大约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土地。
调拨给计算所的土地位于中关村的东区,面积8万平方米,土地性质科研用地。
而就这块用于科研的土地,现在已经被联想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占有了,被融科置地开发成了高档写字楼。
一、科技园变高档写字楼
年,中科院为进行科研体系改革,将计算所所在地的8万平方米“国拨地”划给联想建科技园。柳传志等经过一番“运作,开发成房地产——创建融科置地房地公司。
在原计算所8万平米国拨科研用地上,融科置地已建成主要供外国公司用的A座、B座、C、D、E高档写字楼,原物主计算所的大楼已被边缘化。
根据估算,“融科智地”将其占有的计算所用地全部开发完之后,每年从这块地上获得的租金收入至少可以达到3亿元人民币,即使按7%的贷款利率计算,这块地的土地价值也至少应有45亿元人民币,如果按3%的存款利率计算,则这块土地的价值应当为亿元人民币以上。
而国土局在3次交易中所拍卖出的总价款还不到8亿元。
左大培先生于年提供的北京国土资源局资料,可以查到联想旗下的北京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易的三宗土地交易。
发布时间为年9月1日的一笔交易,土地位置为“无名”,宗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成交价为万元,规划用途为“办公、地下车库”
发布时间为年3月1日的一笔交易,土地位置为“D座”,宗地面积10平方米,未列出土地成交价,规划用途为“办公、地下办公、地下车库”;
年12月1日的一笔交易,面积为平米,成交价为万元。规划用途为工共设施。
如何才能合法转变改变土地建设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8条和第44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第16条的规定,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土地使用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经批准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约定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法律法规或规定明确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补偿金额根据余期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后,依法重新公开供应。
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法规、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规定报经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对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期、出让金额等进行相应调整,重新核定,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联想究竟有没有通过违规的方式,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纳入自己的口袋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