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处)、省级哲学类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省哲学领域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出优秀成果和人才,促进哲学学科发展,特设立黑龙江省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依据《黑龙江省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由省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开展第五届黑龙江省哲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评奖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推动哲学学科发展、人才建设和学术繁荣。
二、评选范围
1.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行*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创作的哲学理论研究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效益的哲学学科应用研究成果。
2.参评成果类别包括: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3.涉及学科包括:哲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逻辑学、文化哲学等。
4.以下成果不在参评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论文集、年鉴、志书、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三、成果申报
1.个人申报(10月8日-10月15日)。申报者应于10月8日-15日通过“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